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“曾经有某地妇联向我们咨询,说有性侵案,施暴人承认,受害人指认,但没有物证,警方不立案怎么办?我们也没办法。”孙雪梅说。
《商务部:"两节"期间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》“如果我们不将危险的法律漏洞一一清除,让这些漏洞继续给非法移民以及签证逾期逗留者提供便利,那么就无法成功实施有效的边境安全管控。”卡西迪表示,“如果法律的漏洞堵不上、执法力量得不到强化,那么我们的移民体系以及边境安全都会受到威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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